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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含量标准范围表

净含量标准范围表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规定:应依据法定计量单位,按以下形式标示包装物(容器)中食品的净含量:

a) 液态食品,用体积升(L)(l)、毫升(mL)(ml),或用质量克(g)、千克(kg)。

b) 固态食品,用质量克(g)、千克(kg)。

c) 半固态或黏性食品,用质量克(g)、千克(kg)或体积升(L)(l)、毫升(mL)(ml)。

标签未按标准要求使用计量单位(1000g),不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标签中净含量标示值为1000g,属于净含量Q≥1000g,计量单位应标示为千克(kg),如“净含量/规格:1kg”。

字符高度错误:

部分企业在设计制作标签时, 经常未将“净含量”、“数字字符”及“计量单位”作为一个整体, 出现只注重数字字符高度, 而忽略了“净含量”字样和计量单位的高度。

导致净含量字串整体的最小高度达不到标准要求。“净含量”包括三部分: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三部分所有字符高度都要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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