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当前位置 /首页/完美生活/心理/列表

西藏普通话成绩标准

西藏普通话成绩标准

普通话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共分为三级。每级分甲乙两等。满分100分,其中,一级甲等>=97分,一级乙等92~96,二级甲等87~91分,二级乙80~86分,三级甲等70~79分,三级乙等60~69分。

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要求如下:

幼儿师范:二级甲等或以上。

语文教师:二级甲等或以上。

其它教师: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得分水平一级甲等97-100。

标准的普通话一级乙等92-96.9二级甲等87-91.9。

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二级乙等80-86.9三级甲等70-79.9。

不标准的普通话三级乙等60-69.9。

TAG标签:成绩 普通话 西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