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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瀚声国际学校录取标准

潍坊瀚声国际学校录取标准

一、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一)录取的基本依据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二) 录取的必备条件

  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以上科目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我校录取资格。

  二、录取办法

 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择优录取。(特殊考生享受照顾政策某科目等级提高后均视为原始等级)

  (一)组合设置

   组合1——语数英综:把综合素质、语文、数学、英语作为一个组合,四科可以等值置换,如:综合素质A、语文B、数学B、英语C,可置换成综合素质B、语文B、数学B、英语B

   组合2——理化:把物理、化学作为一个组合,两科可以等值置换,如物理A、化学C,可以置换为物理B、化学B

   组合3——政史地生:把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作为一个组合,四科可以等值置换,如道德与法治A、历史B、地理B、生物C,可置换为道德与法治B、历史B、地理B、生物B。

(二)录取标准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组合1综合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内部置换后数学和英语成绩在1C1D等级及以上。

  2.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九个学科原始成绩均在D等级及以上。

  3. 组合3政、史、地、生置换后成绩在2C2D等级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