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司法解释 瑞丽范 心理 1.2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制度是物权法律制度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与所有权制度、担保物权制度等一同构成了物权制度的完整体系。在我国,用益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国家集体自然资源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渔业养殖捕捞权等。用益物权的客体是不动产或动产,其特征体现在用益性独立性占有性。 TAG标签:益物权 司法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