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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用担保法61条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担保法61条司法解释

担保法第六十一条内容: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本条是对最高额抵押对主合同债权转让的限制。

释义和理解

最高额抵押是对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而不是单独对其中的某一项债权担保,而且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内经常变更,处于不稳定状态,如果允许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债权转让,必然发生最高额抵押权是否转让如何转让以及如果几个债权分别转让于不同的权利主体时,最高额抵押权由谁行使如何行使等一系列复杂问题。在我国市场机制尚未完善之前,为了防止经济生活出现混乱局面,保障信贷和交易的安全,我国担保法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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