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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通则

物权法通则

1、物权种类特征“一物一所有权”。

2、物权变动,基于法律非法律行为的取得,变更,消灭形态及“动产交付和不动产登记”公示。

3、物权变动产生用益物权:建设营地使用权及经营权等。

4、物权变动产生担保物权:留置权最大,其次>超级优先权>登记的担保物权>一般担保物权>流押条款>质权>流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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