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效益三级指标
1、恢复生态系统指标
(1)退耕还林形成的森林植被面积。
(2)森林覆盖率以及退耕还林引起的森林覆盖率变化量。
(3)混交林面积比重。
(4)生态林面积比重。
(5)乡土树种林分面积比重。
2、保持水土指标
(1)坡耕地土壤侵蚀面积变化。
(2)境内(流域内)河流数疏沙量变化。
(3)退耕还林前后土壤侵蚀模数变化状况。
(4)山地灾害发生频率的变化。
3、涵养水源指标
(1)退耕还林地土壤最大持水量变化。
(2)退耕还林地土壤蓄水量变化。
(3)退耕还林地凋落物持水量变化。
1、恢复生态系统指标
(1)退耕还林形成的森林植被面积。
(2)森林覆盖率以及退耕还林引起的森林覆盖率变化量。
(3)混交林面积比重。
(4)生态林面积比重。
(5)乡土树种林分面积比重。
2、保持水土指标
(1)坡耕地土壤侵蚀面积变化。
(2)境内(流域内)河流数疏沙量变化。
(3)退耕还林前后土壤侵蚀模数变化状况。
(4)山地灾害发生频率的变化。
3、涵养水源指标
(1)退耕还林地土壤最大持水量变化。
(2)退耕还林地土壤蓄水量变化。
(3)退耕还林地凋落物持水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