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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信息表必须当月处理吗

红字信息表必须当月处理吗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并没有规定必须于取得《通知单》当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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