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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平辦居住證需要什麼條件

臨平辦居住證需要什麼條件

一、辦理條件:在杭州的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必須有合法穩定工作、合法穩定居住地方、在杭州連續就讀幾年條件之一的,申請後就可以申領《浙江省居住證》。如果屬於居住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投資創業、引進人才的,申領《浙江省居住證》不受居住證的規定限制。

二、申請居住證辦理材料

流動人口申領《浙江居住證》應滿足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登記滿六個月,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並對照居住證申領條件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條件的,須提供:在市區連續繳納滿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斷繳費或補繳)的社保憑證

1、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

2、本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3、居住地固定住所證明(自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租賃公房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借住親友房的出具相關證明和《房產證》原件及影印件租賃房屋的提供與業主簽訂的一年以上租房協議或房屋租賃合同)

4、與居住地單位簽訂的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及影印件或工商營業執照(個私企業)及影印件

5、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學歷證書及影印件

6、居住地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繳納3年以上社會保險費(含3年)的證明

7、已婚人員《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或《再生育證》,特殊情況,由當地街道(鄉鎮)以上計生部門出具其他計生證明及影印件

8、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9、《浙江省居住證》申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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