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子和過繼子女的區別 瑞麗範 心理 1.4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繼子有兩個基本意思,一是指某人的妻或夫在前次婚姻關係中所生的孩子(男),另外也指丈夫與前妻或妻子與前夫所生之子(男)。過繼是中國民間的習俗。按民間習俗已形成事實收養的,可予承認。民間的過繼不具備法律效力。辦理事實收養公證,只是對非法收養行為既成事實的證明,不能以事實收養公證反證事實收養行為的合法性,更不能以此為由免除計劃生育法規規章規定的處理或處罰責任。 TAG標籤:過繼 子女 繼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