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當前位置 /首頁/完美生活/心理/列表

停車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停車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公共停車場應當在出入方便的位置設置殘疾人車輛停車專用泊位和明顯標誌,配備必要的無障礙設施。

利用人防工程設置停車場,不得影響其戰時防空效能和應急避險功能。

  在公共交通樞紐和城郊結合部等可以實現自備車與公共交通換乘的地段,應當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方便市民停車和換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