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仁不讓論語原文 瑞麗範 心理 3.2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孔子曰:“當①仁,不讓於師②。”(《論語·衛靈公》三十六)註釋①當:應當。②師:老師。譯文孔子說:“該表現仁德的時候,對自己的老師也不謙讓。”感悟成語“當仁不讓”即原於此,意爲遇到應該做的事,就積極主動地去做而不推諉。 TAG標籤:當仁不讓 論語 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