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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独生子女费政策

青岛市独生子女费政策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

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该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全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城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