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用地的赔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交通运输用地如需征地或临时用地,所采用的是标准是当地市一级或县级所规定的赔偿或补偿标准。
因为交通运输用地需征用的土地,是政府公益性征地,需根据当地市县土地征用或临时租地的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1、
土地补偿费标准: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21顺元/亩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 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 费的0.5倍计算。
2、
安置补助费标准:征收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每 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7000元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 安置补助费。
3、
被征收土地农业人员的安置方式:按省政府令第93号和扬政规发{2016J5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