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村林地征用补偿标准
福建农村林地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第一,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第二,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土地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第三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其房屋及其他设施,因征地而被损毁,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第四,安置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福建农村林地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第一,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第二,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土地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第三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其房屋及其他设施,因征地而被损毁,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第四,安置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