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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分解质因数

663分解质因数

因数和质因数是完全不同的二个概念,找一个数的因数时这个因数可以为质数,也可以为合数,而质数和合数又是不同的二个概念。那么把663分解质因数只能是这样的,663÷3=221,221÷13=17,这里3,13,17都是因数,并且都为663的质因数,所以663=3x13x17。

一个整数能被另一个非0整数整除,称后者为前者的一个因数(或约数),如1,2,3,6都是6的因数。

一个正整数,除了个和本身外不再有其他因数,这样的正整数叫质数,否则叫合数,如2,3,5,7是质数,4,6,8,9是合数。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将一个正整数分解成与之相等的几个质数的积的形式叫分解质因数(因数中不能有合数和1)。

663是个奇数,且6+6+3=15,而15能被3整除,所以663也能被3整除,所以

663=3x221而221的末位数字是1,如果221是个合数,那么221只能分解为两个末位数字要么都是1,要么分别是3和7,要么末位数字都是9,而200<221<300,所以221的因数不会是1位数,故排除1,7,9,只可是两个小于20的两位数,经试验知,221=13x17,且13,17均为质数,所以,663分解质因数的结果就是

663=3x13ⅹ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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