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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办理农转非户口流程

跨市办理农转非户口流程

1、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即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由国家按照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办法供应口粮简称“农转非”。

2、申报程序:

(1)申请人首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并填写《申请落户呈批表》。

(2)申请人填表后,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需到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到街道签字盖章后,连同其它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地派出所,并与派出所签订《办理户口责任书》。然后由派出所向上级公安机关呈报。

3、办理程序:

(1)凭市(县)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粮食部门办理户粮关系。

(2)凭户粮关系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市(县)局签批

(3)签批后带投靠人户口簿、房证、结婚证,满十六周岁的带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及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