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当前位置 /首页/完美生活/心理/列表

看守所不得混关混押法律依据

看守所不得混关混押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男性女性,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同案犯及其它需要分别羁押的在押人员,应当分别羁押。目前没有法条明确规定看守所不能将已决犯和未决犯混押。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会混押的。《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条例》均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因此,符合条件的部分已决犯可以留在看守所服余刑。在押人员混押弊端很多,既容易造成已决犯与未决犯“交叉传染”,加大了对犯罪人员的监管改造难度,又影响了案件的审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已决犯和未决犯是不会混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