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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服兵役的原因及要求

依法服兵役的原因及要求

公民依法服兵役是因为保家卫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

现役军官由下列人员补充:

1、选拔优秀士兵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学习毕业的学员

2、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国防生和其他应届优秀毕业生

3、直接提升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表现优秀的士兵

4、改任现役军官的文职干部

5、招收军队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

战时根据需要,可以从士兵、征召的预备役军官和非军事部门的人员中直接任命军官。

兵役,是指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主要包括公民在军队中服现役,在军队外服预备役,以及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方面的有关规程。

兵役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军事制度,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以法律、法令的形式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军队现役兵员的更替和后备兵员的储备,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建立战时兵员动员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服兵役条件: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本人自愿参军的,可放宽到23岁。为适应部队建设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满17岁的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根据部队建设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

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是保卫国家领土完整、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必然要求。因此我国宪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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