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不准私自赴部投当 瑞丽范 心理 3.2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明朝规定匠人交钱就可以免服劳役,明嘉靖四十年规定:“将该年班匠通行折价类解,不许私自赴部投当。”从这项政策开始,明朝所有的轮班匠都要用银子来代替劳役,而且还不能私自行动,这种代役银被称为“匠班银”。 TAG标签:明代 投当 私自 赴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