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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认定与处理

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认定与处理

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认证应当根据药品质量检验结果,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认定的材料被假冒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的认定材料进行最终确定。对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形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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