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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执行有裁定书吗

终结执行有裁定书吗

法院执行完毕的,结案时会制作执行终结裁定书来送达给各方当事人,该终结裁定书就是案件执行完毕的依据。这个依据是由执行法院开具的。案件审理完毕作出最终判决或进行最后处理,指结束案件。谓作判决或最终处理。

法律分析

结案证明是直接去法院开的。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在结案之后是可以开具结案证明的,结案的方式通常是法律文书确定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也可以是裁定终结执行,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也属于履行完毕。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终本不撤回执行申请,也不是已经执行完毕,而是暂时中止执行。如果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申请人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该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八十五条 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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