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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以个人原因辞退的理由

单位以个人原因辞退的理由

理由有应该有几个:个人的资智尚浅,技艺不娴熟,无法胜任这份工作,完成不了单位交给的任务。再一个是员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纪律松散,在员工之间造成不好的影响。还有一个也可能是员工,因某事犯法了,严重的影响了单位的声誉。根据劳动法,单位有资格在员工试用期间,对达不到用工单位的聘请条件的予以辞退

辞退员工的理由有哪些

1、员工能力技能达不到用工要求,不能胜任现工作岗位。

2、员工因违反纪律和相关制度,达到辞退条件。

3、公司业务调整辞退。

4、员工因违法受到国家执法部门处理。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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