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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市原民办教师政策

湖北荆门市原民办教师政策

湖北省荆门市老民办教师政策是,首先要从时间上认定。1986年底参加工作通过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通过考试获得聘用证书。教师资格证,合格证等。

只有在时间上符合标准,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不渐但这才符合湖北省民办教师政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