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党龄补贴政策
对新中国成立前加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调整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
➤补助标准调整为:
1937年7月6日前入党,提至每人每月870元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810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730元。
对新中国成立前加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调整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
➤补助标准调整为:
1937年7月6日前入党,提至每人每月870元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810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7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