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三级裁判员规则 瑞丽范 心理 2.3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游泳三级裁判1、总裁判在比赛中可以修改规则和规程。2、个人混合泳比赛的泳势顺序是仰,蛙,蝶,自。3、计时“一表”的裁判员在比赛中,应记取分段成绩。4、在运动员第二次出发时,枪已响但发现有运动员犯规,这时应召回重发。 TAG标签:裁判员 规则 三级 游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