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当前位置 /首页/完美生活/心理/列表

集体土地划拨的法定程序

集体土地划拨的法定程序

1、协商

承包方与受让方应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

2、审查

流转双方协商达成初步意向后,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同村同组承包户相互间转包、租赁、互换土地或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的不审查)。

3、订立合同

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4、备案

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

5、归档

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和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应及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签订的流转合同及其他规范性流转书面材料等及时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