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惠民保报销范围
1()医保范围内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
年可报销上限:100万/年
年免赔额:2万
报销比例:非既往症按80%,既往症按30%
既往症定义:投保前,在东营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已经办理门诊慢性病病种备案的,其备案病种视为既往症。
(2)特定肿瘤创新药品及耗材医疗费用
年可报销上限:100万/年
年免赔额:2万
报销比例:非既往症按60%,既往症按30%
既往症定义:投保前,已罹患《特定肿瘤创新药品及耗材目录》的适应症人群。
(3)罕见病特定药品医疗费用
合同生效前已确诊脊髓性肌萎缩罕见病(SMA)、黏多糖贮积症(I型、II型、IVA型)、转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多发性神经病患者(ATTR-PN)、遗传性血管性水肿病患者(HAE)、X连锁低磷血症患者(XLH),并因此产生罕见病特定药品费用:
年可报销上限:30万
年免赔额:2万
报销比例:70%
无既往症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