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户一宅政策细则 瑞丽范 心理 8.63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市辖区及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下的县级市,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 135平方米,与已婚子女合住并且总人数在6人以上(独生子女一人按两人计算,一户只计算一次)的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上的县级市,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TAG标签:细则 贵州 一宅 政策 一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