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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具有控制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具有控制权

第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受全体合伙人委托来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看作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类似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概念。

第二,但是合伙企业权益归全体合伙人所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只是受委托人、代理人,其他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可以监督他执行事务合伙人受《合伙协议》约束,违反协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被撤销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