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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规范

乡镇财政财务管理规范

1、财政收入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乡镇所有收入要及时、足额上解财政的专户,不得私设小金库 不得坐收 坐支。所有支出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管理。

2、经费支出管理:实行乡长一支笔审批。对于5000元以下发票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有乡财经领导 小组签字,方可到财政所报账。5000元的以上的开支,由乡党镇联议会同意后方可开支,否则,不予报销。每个月的30号为 发票集中审核审批时间,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3、个人借款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原则上都不得借支公款,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支公款,所借金额要在本人月工资额 度内,须经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但必须在三个月之内还款。

4、差旅费报销管理:差旅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