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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原则以什么为原则

书写原则以什么为原则

书写有四项原则。

1、笔顺原则。笔顺,直接影到汉字的神采,只有遵循正确的笔顺书写,才能达到笔画之间的呼应,产生正确的笔势,写出字的神采和精神。绝不可以倒着写,错着写。

2、主笔原则。一个字的主要笔画应突出,没有主笔就没有收和放、疏和密。

独体、上下结构和左右结构,首先要找出横向或竖向的主笔,一般为横、竖、撇、捺、横钩、竖弯钩等。偏旁为四点底、皿字底、木字底、女字底、立字头及人、儿、心等。

3、缩短原则。主笔要突出,附笔就要缩短,以达到长短互衬的局面。当撇捺组合字的偏旁时,左撇应长,右捺应化成点,如烂、料、彩、从、短。若位于右边,则撇短捺长,如路、政、体、挤、技。

4、错位原则。左右结构的字,右边部分上面平,而下面有向下延伸的笔画,应写成左高右低的错位结构。如抨、秤、秆、柯、扩。

如有右耳旁,要错位,如却、都。若斤在右边,则竖要略低,如斯、沂、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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