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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ux起名规则

linux起名规则

Linux 系统区分英文字符的大小写。命名目录和命名文件的规则是相同的。

除非有特别的原因,否则用户创建的文件和目录名要使用小写字符。大多数的 Linux 命令也使用小写字符。

Linux 系统下的文件名长度最多可到256个字符。通常情况下,文件名的字符包括:字母、数字、"."(点)、"_"(下划线)和"-"(连字符)。Linux 允许在文件名中使用除上述符号之外的其它符号, 但并不建议用户这样做。

有些转意字符 (即该字符被系统借用,表示某种特殊含义)在Linux 的 命令解释器(shell)中有特殊的含义(shell 类似于 DOS下的命令处理器)。这样的转意字符有:"?"(问号),"*"(星号), " "(空格), "$"(货币符), "&", 扩号等等。在文件名中应尽量避免使用这些字符。

文件名中可以有" "(空格),但建议用户用"_"(下划线)来替代。"/" 既可代表目录树的根也可作为路径名中的分隔符(类似DOS下的"),因此"/"不能出现在文件名中。和DOS一样,"." 和 ".." 分别用来表示"当前目录"和"父目录", 因此它们也不能作为文件名。正如DOS 中一样,我们不能将文件命名为 . 或者 .. (点或者双点)——它们分别代表当前目录和当前目录的父目录(上一级目录)。这跟DOS中是完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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