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撤销地级市吗
1991年12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揭阳县建制,设立揭阳市(地级),辖榕城区、揭东县、普宁县、揭西县、惠来县。1992年8月25日,省政府批准在榕城区行政区划内,设立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1993年4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普宁县建制,设立普宁市(县级),由省直辖,揭阳市代管。1994年5月9日,揭阳市调整榕城区行政管理区域,将原榕城区划分为榕城区、东山区和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
1991年12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揭阳县建制,设立揭阳市(地级),辖榕城区、揭东县、普宁县、揭西县、惠来县。1992年8月25日,省政府批准在榕城区行政区划内,设立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1993年4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普宁县建制,设立普宁市(县级),由省直辖,揭阳市代管。1994年5月9日,揭阳市调整榕城区行政管理区域,将原榕城区划分为榕城区、东山区和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