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少儿基金报销材料
1.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住院医疗费用:
⑴医疗证(原件)
⑵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⑶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下称电子票据)打印件
⑷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
⑸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报销新生儿住院费用需提供)
⑹《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⑺办理人身份证。
2.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大病、罕见病专科门诊医疗费用:
⑴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票据打印件
⑵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
⑶《就医记录册》和病史页复印件,检查、化验等报告(原件和复印件):病史医嘱、医疗费收据、药品明细(或检查、化验报告)三者间须一致,缺一不可
⑷《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首次报销时需提供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⑸办理人身份证。
3.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
⑴医疗证(原件)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凭证(如参保凭证遗失,须提供身份证明)
⑵入院当天的急诊就诊病史和挂号费收据(外省市急诊住院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定点医疗关系转移凭证(定点医疗关系转移至外省市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⑷医疗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票据打印件
⑸医疗费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明细清单打印件
⑹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报销新生儿住院费用需提供)
⑺《上海银行》普通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可为患儿本人或其监护人,如为监护人的,须出示关系证明)
⑻办理人身份证。
上述材料如有电子证照的,可出示电子证照作为审核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