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关于物业费减免的规定 瑞丽范 心理 1.7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TAG标签:物权法 物业费 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