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记录仪重型货车国家标准 瑞丽范 心理 2.1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所有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等于 12000kg 的其他货车应装备具备记录、存储、显示、打印或输出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等车辆行驶状态信息的行驶记录仪。行驶记录仪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19056 的规定”。《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有效地指导和规范了产品的设计、生产和应用,特别是在保障大型客货车辆的运行安全,防范遏止重点驾驶人的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服务道路交通事故分析鉴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TAG标签:记录仪 行车 重型 国家标准 货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