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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告子上》节选二

《孟子·告子上》节选二

【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选自《孟子·告子上》)

【乙】子墨子曰:“万事莫贵于义。今谓人曰:‘予①子②冠履③而断子之手足,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冠履不若手足之贵也。又曰:‘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争一言④以相杀,是贵义于其身也。故曰:万事莫贵于义也。”(选自《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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