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10月颁布的纲领 瑞丽范 心理 1.0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1928年10月,国民党中央颁布“训政纲领”。国民党的《训政纲领》共6条。第一,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大会闭会期间,把政权“付托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之”。第二,由国民党“训练国民逐渐推行”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国种政权。第三,治权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付托国民政府总揽而执行之。第四,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负责国民政府组织法之修正及解释。可见,国民党的训政,就是国民党的一党专政。 TAG标签:纲领 颁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