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的行政区划
尼泊尔。尼泊尔的行政区划为十四个,尼泊尔位于南亚次大陆,位于喜马拉雅山山脉南坡,北坡是我国西藏等,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
1.巴格马蒂专区(加德满都
2.佩里专区(尼泊尔根杰
3.道拉吉里专区(巴格隆
4.甘达基专区(博克拉)
5.贾纳克布尔专区(新图利曼迪
6.格尔纳利专区(久姆拉)
7.戈西专区(特蓝
8.蓝毗尼专区(锡陀塔那迦
9.马哈卡利专区(马亨德拉那力口
10.梅吉专区(伊姆拉
11.纳拉亚尼专区(黑道达
12.拉布蒂专区(杜尔西布尔
13.萨加玛塔专区(拉杰比拉杰
14.塞蒂专区(丹加地)
尼泊尔的省级行政区一共有7个,分别是:
1.第一省,位于东部,面积2.6万平方公里,人口453万。
2.第一省,面积9661平方公里,人口540万。
3.第三省,面积2万平方公里,人口552万。
4.甘达基省,面积2.1万平方公里,人口240万,最早名称是第四省,2018年改名为甘达基省。
5.第五省,面积2.2万平方公里,人口450万。
6.格尔纳利省,面积3万平方公里,人口157万。最早名称是第六省,2018年改名为格尔纳利省。
7.远西省,面积1.95万平方公里,人口25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