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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司制农业专业合作社

什么是公司制农业专业合作社

农业合作社是建国初期为恢复生产,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而成立的农村生产互助组织。是人民公社的较低级形式,在当时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产生。后来农业合作社的活动不断扩大,才于1958年发展成人民公社。

中文名

农业合作社

前提

土地私有制

基础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

性质

非盈利性企业

产生时间

建国初期

1、形式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形式为农业现代规模。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的经营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组织构成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农民至少占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公司制企业:主要以法定人数以上的投资者(或股东)构成。

三、管理模式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等原则,建构了新的经营管理体制。公司制企业:所有权主体和经营权主体分离,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理财活动由经营者进行决策。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循的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司制企业:遵循的法规为《独资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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