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開放式廚房通燃氣規定 瑞麗範 心理 6.28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鄭州市開放式廚房通燃氣的規定:1) 敞開式廚房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13.5平方米2) 敞開式廚房與臥室應設置實體隔牆和門 3) 除燃氣竈具、平衡式熱水器 外,不得設置其他燃具4) 竈具連接管 前應設置燃氣過流安全切斷裝置,並宜設置超壓安全切斷裝置5)敞開式廚房應設置複合型檢測報警器 。 TAG標籤:廚房 鄭州市 開放式 燃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