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過三近義詞
無近義詞。
拼音:
shì bù guò sān
解釋:
謂同樣的事不宜連作三次。
出處:
明·吳承恩《西遊記》第二十七回:“常言道:‘事不過三。’我若不去,真是個下流無恥之徒。”
語法:
事不過三作賓語、定語用於口語。
示例:
太公叫媳婦:“事不過三,又有人來得不好。”《明成化說唱詞話叢刊·包待制出身傳》
事不過三”有個近義詞叫“下不爲例”,意思是下次不可以再這樣做,表示只通融這一次。爲什麼不可以再這樣做這裏面雖然暗含了國人的處世哲學,但也是說不合適、不恰當、不正確,再做就是明知故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