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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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中省略號用法

公文中省略號用法

一、引文中

二、列舉

三、重複詞語

四、說話斷斷續續

五、意在言外

六、語意難盡

七、語言中斷

八、含糊其辭

九、表示沉默

十、數字延續

十一、語音延長

十二、話未說完。

使用省略號時,其他標點符號的用法:

第一、省略號不影響其他標點符號的使用。

第二、省略號之前是句內停頓符號(頓號、分號、逗號、冒號),除冒號要保留外,其餘可以不寫。

第三、省略號之前是句尾符號的(句號、問號、歎號),應一律保留。這是爲了保留原句語氣的原貌。

第四、省略號後所有停頓符號可以一律不用。

省略號在書寫中佔兩個字的位置,一行或一段文字的開頭和結尾都可以書寫。但不能上行末尾寫一半下行開頭寫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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