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生生活補助: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
非寄宿生生活補助:小學每生每年500元
資助對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
辦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填寫申請表。經學校評審、公示,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予以資助。
1、兩要素
(1)本縣戶籍
(2)在寄宿制學校的寄宿生
2、建檔立卡家庭貧困學生指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能查到貧困戶中的學生,2017年秋季實現補助全履蓋。例如:有的學生爺爺是貧困戶,但錄入系統中沒有錄入該學生,此生不屬於補助對象。
3、是建檔立卡的學生,但沒在校內寄宿的學生也不屬於補助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