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服務中心職責 瑞麗範 心理 5.15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1、負責縣區內的河道及岸線管理、堤防管理、河道採砂管理。2、負責縣區內河道、堤防、行洪區的水行政執法。3、審批採砂準採證,收繳管理費。4、負責縣區內的堤防歲修工程計劃編報、勘測、設計、施工。 TAG標籤:堤防 服務中心 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