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爲好青年獎獲得條件
不負有法定職責、特定義務的人員爲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爲或者實施救人、搶險、救災等行爲的:
1、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爲的
2、扭送或者協助有關機關抓捕犯罪嫌疑人、逃犯的
3、搶救和保護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他人生命財產的
4、其他見義勇爲事蹟突出的。都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個人申請。
基本特徵
見義勇爲的法律特徵主要有:
1、見義勇爲的主體是非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自然人。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主體,在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義務時,不能成爲見義勇爲的主體。
2、見義勇爲所保護的客體,是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公民爲保護本人生命、財產安全而與違法犯罪做鬥爭的行爲,不能認定爲見義勇爲。
3、見義勇爲的主觀方面在於積極主動、不顧個人安危。
4、見義勇爲的客觀方面,表現爲在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遭受正在進行的侵害的時候,義無反顧地與危害行爲或者自然災害進行鬥爭的行爲。
形成條件
一是以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爲目的
二是具有不顧個人安危的情節
三是實施了同違法犯罪行爲做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的行爲。
這三個要件必須同時具備才構成見義勇爲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