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不低於多少 瑞麗範 心理 1.4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公募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基金餘額的8%。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TAG標籤:低於 管理條例 基金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