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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生命如兒戲的名人事例

視生命如兒戲的名人事例

孔子的學生曾參得了重病,已經病得很嚴重了,快要死了,他的一羣學生圍在牀前。他就讓他們掀開被子,看看他的腳,看看他的手。

現代很多人會不理解曾參的舉動,得了病不請醫生看病,卻讓不懂醫術的學生們看腳看手,這是幹什麼是他病糊塗了嗎

曾參的這樣做是有用意的,這是孝的表現。有人會問,這與怎麼扯上邊了呢

曾參是一個大孝子,他繼承了孔子的學說,但是他研究的方向是孔子思想中的孝道,還寫了一本書,名字就是叫《孝經》。

他在《孝經》中引用孔子的話:“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這段話的意思是,一個人的身體,一根頭髮絲,一小片皮膚,都是父母賜予的,做子女的就應當體念父母對自己的一片愛心,保全自己的身體,不敢稍有毀傷,這是遵從孝道的開始。

《大戴禮》:“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這段話的意思,父母給了子女健全的身體,活着的時候,要愛惜自己的身體,不要讓身體受到傷害,子女死時也應該是身體四肢完好無損歸還給父母,這就是對父母的孝的表現。

從這段話中,可以理解曾參爲什麼要讓學生看他的手腳了,意思是他的手腳還在,四肢健全,沒有受到損壞,同時告訴學生,敬畏生命,愛惜自己,不要不把自己的身體當回事。

有些人認爲身體是自己的,自己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怎樣處理自己的身體都是自己的事,與別人無關,因而,當自己遇到不順心的事,就輕易放棄生命。

在網絡上經常看到有人自殺的消息,有的是年輕人,有的是還是中學生、小學生,他們視生命如兒戲,隨意拋灑。他們根本沒有想父母生他養他付出的巨大心血,更重要的是投入了全部的感情。他們的離去,讓人同情憐憫,但是,白髮人送轉發人的傷痛,是最錐心刺骨的痛。

有的人不愛惜自己,真以爲身體就是臭皮囊,不愛惜,使自己的身體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既包括身體不健康,也包括傷殘,還包括不受刑戮。

戕害自己的身體,自己疼痛難受,也讓父母爲之牽掛不已。魯國權臣孟武伯向孔子請教什麼是,孔子回答說道:“父母唯其疾之憂。”父母最擔心的是子女生病,因爲不愛惜身體,讓父母憂慮思念,這是不孝的表現。

生老病死,這是自然規律,任何人一生都不可避免,即便一個人再謹慎小心,飛來橫禍造成對身體意外傷害,有時也不是一個人完全能夠掌控的。這樣的情況可以原諒,不能原諒的的是受到刑戮。

古代的刑法有酷刑,墨、劓、剕、宮等都是肉刑,這些刑罰是對人體的嚴重摧殘,受這些刑罰往往是犯了很嚴重的罪行。

避免刑戮,就是要做一個守法守規的人,這主要看個人的作爲。愛惜自己的身體與生命,就不要受這些酷刑,不僅是因爲身體受到了嚴重的損害,讓自己痛苦,更重要的是不守法度受到懲罰讓父母蒙受羞辱。

孔子說“君子懷刑”,作爲君子要關心法度,不做違法的事情,保護好自己的身體不受損害,更要愛惜自己的名聲,自愛自重,不毀傷自己的德行,這纔是真正的孝。

孟子說:“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盡力行道而死的,是正常的命運犯罪受刑而死的,不是正常的命運。

曾參在《孝經·紀孝行》說:“事親者,居上不驕,爲下不亂,在醜不爭,則亡。爲下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爲不孝也。”

做子女的,要愛惜自己,做事就要小心謹慎,做到“三不”,就會遠離禍患,這就是行孝。

第一,“居上不驕”。身居高位的人,要平易近人,不能有一點驕傲自大之氣,目中無人,自以爲是,容易得罪人,得罪人多了,遭人怨恨,禍患接着就要來了。

第二,“爲下不亂”。居在下位的人,也就是小職員,要遵守規矩,不能有悖亂不法的行爲。如果不安分守“位”,總想搞一些陰謀詭計,取而代之領導,以下犯上,這其實也是一種狂妄,超越規矩,必然會受到懲罰。

第三“在醜不爭”。醜,同“醜”,衆人的意思。在衆人當中,要與人和平相處,不爭不鬥。與人爭鬥,難免受到兇險的禍害。

現代是一個競爭激烈的時代,人與人要競爭,企業與企業要競爭,爭到最後就剩下鬥與爭,互相之間結怨很多,有人爲了報復採取極端手段,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做兒女的,一味地與人爭,輕則危及自身讓父母擔憂,重則會殃及父母。

曾子說,如果不戒除以上的三項逆行,天天讓父母生在憂懼之中,即使天天讓他們吃肉來,也不能讓父母的安心。

曾子用《詩經·小雅·小旻》的詩句來說明自己是如何愛惜自己:“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戰戰,恐懼的樣子兢兢,戒慎的樣子。這句話是說做人一定要小心謹慎,就像走到了深淵的邊上,恐怕墜落下去就像走在薄薄的冰層上,恐怕陷落下去。

曾子感覺自己就要死了,到了這個的時候,檢查身體,依然完好,可以向父母交代了,一生行孝完滿,再也不用擔心因做錯事身體會受到毀傷了。

曾子臨死之前,讓學生看自己的手腳完好無損,就是現身說法,教育學生也要像他那樣,敬畏生命,愛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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