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租金和交納租金區別
交租和繳租沒有區別,只是說法不同而己,混淆用詞了。
1、交租是平等主體間的民事行爲,比如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納租金等。
2、租賃開始日是融資租賃合同生效的日期。從這天起,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開始產生和生效。
3、起租日是指出租人爲承租人支付的全部費用可以確定或者基本確定的時日。一般以承租人實際接收租賃物件的日期確定爲起租日。
4、還租日是按融資租賃合同約定的每期租金償還日。
5、如果超過還租日,即算承租人逾期違約,承租人除了繳付租金外還要額外賠付違約金。                   
繳納租金和交納租金的主要區別在於是不是主動的,一般來說上級部門過來要錢可以用繳納租金,這裏有一定收繳的意思在裏面,可以說有點強制性。
而交納租金一般是租戶自己主動去交錢,這個錢不一定是強制的,還得是租房自己自願的去交